龙头细布是日商裕丰株式会社上海裕丰纱厂于民国21年开发生产的纯棉平布织物。因其注册商标为“龙头”,故称龙头细布。由于质地优良,被广泛用作内衣衫裤、被里布,坯布可加工各种色布、印花布、漂白布,又适应当时的消费水平,在市场上一直保持畅销。
抗日战争胜利后,裕丰纱厂由中国纺织建设公司接管,更名为上海第十七纺织厂(中纺十七厂)。通过整修设备、调整产品结构,并沿用裕丰厂的经营原则和管理制度,使产品保持原有的特色和质量水平。民国34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该产品处于全盛时期,全厂2780台织机的70%生产龙头细布。产品长期畅销国内外。
龙头细布风格独特,布面细洁丰满,质地厚实,色呈奶白,且越洗越白。产品统一使用泼拉脱(P.B.)自动换纡织机生产,原料以较好的美棉为主体,分级时采用的代号对外实行保密。配棉用加权平均计算长度和品级,注意接批稳定;混棉将手工、机械、棉卷混棉融合一体;经纱选用强力较好、长度较长、纤度较细的纤维,纬纱采用光泽较好、色呈奶白、棉结杂质少的纤维。在织物设计上,以23支为经纱,21支为纬纱,上重浆(上浆率32%)以增大纱的横截面,既收到经纬均匀的效果,又可减少用棉。组织规格为36英寸23×21支64×63平布。整理间对完全符合标准的布匹在布端盖上蓝色龙头商标印,对不完全符合标准的布匹盖上红色龙头印记作副品出厂,商标印上标明布长40码、布重12磅,而出厂实际标准掌握在布长41码、布重12~12.5磅。
由于该产品为当时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新中国成立前夕物价飞涨,曾把龙头细布每尺价格作为测算“生活指数”项目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纺十七厂更名为国营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1953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该厂生产18×18支军用粗斜的任务,龙头细布生产规模逐渐缩小,到60年代末,已完全被细支、阔幅、化纤混纺等新产品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