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主管须制定出明确采购人员职业行为的策略,这些策略包括面对复杂情况时采购管理层对道德和诚实的行为许诺。一些商业行为在技术上并不违法,但它们可能存在着潜在的不良后果或者给公司带来麻烦。正因如此,采购主管必须制定在这些不明确领域中起指导作用的策略。由于采购人员是企业的合法代理或代表,因此他们必须遵循行政策略和法律所定义的最高道德标准。
一、道德规范策略
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都有书面策略来描述管理人员对于采购道德行为的保证。后面会较为详细地讨论采购的道德规范。
二、互惠策略
企业通常存在着一项正式策略,说明管理人员反对互惠采购协议。当采购合同的一个条件是供应商被迫购买采购员所在公司的产品或者服务时,就出现了互惠。互惠策略通常说明管理人员对互惠惯例的反对,并且列出了采购员要避免发生的行为类型。员工不应参与有以下内容的任何行为:
•采购人员优先选择那些向采购员所在企业购买产品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希望将供应商购买自己公司的产品作为采购合同的一个条件。
•采购人员对购买自己公司产品的供应商提出的报价更为青睐。
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论,所以需要一项行政管理策略。一旦管理人员就这个问题制定了策略,控制互惠活动就更容易一些。
三、与供应商的联系和访问
公司应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进行直接访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沟通联系。与供应商进行联系的策略不仅应该涉及采购人员,而且应该涉及其他访问或联系供应商的部门。采购部门需要控制未经授权的或者非正常的与供应商的联系或访问,因为这可能使供应商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并且,与供应商进行主要的商业接触是采购部门的合法权利,非采购人员进行的未经授权的供应商访问或者联系,会影响这一权利的行使。采购部门要避免以下情况的发生:供应商将非采购部门人员的意见或选择看做是采购方公司的承诺。
四、公司的前雇员跳槽至供应商
有时候,从前的员工可能会为供应商服务。这是一个焦点问题,因为先前的雇员可能对商业计划或者其他机密信息有所了解,这使得该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相比,具备了不公平优势。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就是建立一项策略,禁止与这样的供应商进行商业交易:这些供应商雇用公司以前的老员工,而且这些员工知晓内部或机密信息。禁止期限在几个月到几年之间变化;这决定于员工和具体情况。另一种方法是在员工的最初雇佣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该条款声明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在特定时期内不得受雇于公司的竞争者或者供应商。这可以抵消员工由于原先工作所带来的优势。
五、汇报与供应商之间的异常商业行为
这种策略可以为采购员或者其他员工就异常商业交易建立一种汇报机制。异常交易的事例包括接受供应商的贿赂,任用亲信,接受后期出价和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类型。该策略可以指定专门的办公室来汇报不正常的事务,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汇报方,详细说明尽快汇报可疑异常情况的需要。这项策略表明了管理层无法忍受采购员工进行不正常商业。
来源:国家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