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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国转口运输 规避反倾销

   日期:2012-09-03     浏览:15    
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如紧固件、轴承、自行车、家具、各类服装(成衣)、鞋、袜、帽、布匹等)在欧盟、美国、中南美洲等国家,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我司通过与国外进出厂商配合,为客户提供第三国转口贸易服务,出示全套产地单证等,降低客户的出口成本,避开“反倾销”关{*},提高利润空间。
  
  免配额,规避反倾销{*},中转出口的方式! 
  一、目前可出具第三国原产地证的产品种类: 
  各类紧固件、轴承、蜡烛、自行车、家具、各类板材、服装(成衣)、鞋、袜、帽、布匹、皮革、塑料袋、蘑菇罐头、蜂蜜、瓷砖、陶瓷制品、电视机、手表、铅笔、灯具(不包括灯泡)、自行车、钢管、轮胎、汽车配件等。 
  上述产品仅限于由中国出口,在新加坡中转(做印尼文件,货物不需进入印尼国界),或者在马来西亚巴生港中转(做马来文件),或者在泰国林查班港口中转(做泰国文件),目的港为美国、欧盟27国、中南美及南非,埃及,土耳其,克罗地亚,墨西哥,巴西,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二、转口港:新加坡(PSA PORT)/马来西亚 巴生港 /泰国 林查班
  转口货物需要在新加坡,巴生或林查班由我们的代理进行中转换柜。
  
  三、出口文件出具国: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
  由我们配合的工厂出具FORM A或C/O、BV-CDV、工厂证明(生产报告+产能报告)、KⅡ、1/V、P/K等文件。
  
  四、用途: 
  上述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在欧盟、美国、中南美洲等国家,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出具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便于进口商在本国清关、规避“反倾销”关{*}。
  
  五、前提: 
  国内出口商必须与国外进口商达成默契,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以作为出口商的押汇凭证,即国外进口商接受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付款条件,同时以第三国出口文件作为其清关文件,可以降低关{*}。 
  
  六、产品包装要求: 
  不能有“中国制造”的标识,不能为“仿牌货”。外包装视地区不同,要求不同。 
  纯中性包装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可以,出口土耳其、北美、南美等国家则不可,须注明“印尼制造”或者“马来制造”。国内清关由货代配合代理报关公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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