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羊毛  纺织  T恤  纺织品  集装箱  辅料  面料  拉链  坯布  许可证 

辽宁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印染企业面临难关

   日期:2012-09-03     浏览:3    

近日,辽宁省环保局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即将实施的市《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辽宁省环境警戒制度》。新的《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化学需氧量提高到了50毫克/升,更加接近环境质量标准。

新标准总体严于国家标准

据介绍,此次制定的新排放标准,普遍要高于近期国家新公布的排放标准,譬如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其化学需要量最高浓度要求为50毫克/升,远高于国家标准的100毫克/升;而可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化学需要量最高浓度要求为450(300)毫克/升,也高于国家标准。

造纸、印染等企业受影响最大

新标准实施以后,几乎所有省内企业都要受到影响,这其中造纸、印染、糖醛等排放大户,受影响最大。

据了解,全省关停掉第一批造纸厂以后,目前还有192家造纸厂还在生产运行,新标准实施后,由于排放标准的提高,绝大多数造纸厂由于受限于排放量,其生产效益也将受到影响,“这些厂子几乎很难维持”,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对记者说。

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也受限制

朱京海介绍说,除了企业外,很多不能够直接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单位也要受到该标准的限制,譬如很多将校址迁到市郊的大专院校,其排放的生活污水也必须要符合新的标准。

实施红、黄两色预警

《辽宁省环境警戒制度》规定,如果某城市在水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等方面超过标准的话,该城市市政府、市环保局都将被下发黄色预警,进行整改;超过黄色预警规定的限值或已经进行黄色预警,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改进要求的,实施红色预警。


来源:东北新闻网
 
打赏
 
更多>同类知识

推荐图文
推荐知识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ICP备10008716号-6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