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0的用法,各个地方也有不同的方法,比如关联号,还有别的数据处理,都不尽相同,只供参考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操作实务
一、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
外贸企业应在商务厅办理从事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认定登记(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代理出口协议
5.自理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6.银行开户证明(一般为企业开立的基本账户)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的下载、安装、启动、维护
(一)软件下载: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
(二)安装、启动
1、系统安装执行安装文件,按提示操作即可。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时。
2、启动点击桌面图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或执行“开始”----“程序”----“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9.0版”,系统开始运行。
3、运行退税申报系统系统显示登陆界面后,输入系统默认的管理员用户名“sa”,密码为空,在“当前所属期”中输入本次申报期后,点击“确认”,即可进入系统主菜单。
特别注意一下:“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数据采集时的“申报年月”,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按本次申报资料中报关单日期最迟的日期,先确定“当前所属期”。
如:2007年6月申报的20份报关单中,报关单最大日期为2007年4月19日,则可将“当前所属期”录为200704或200705和200706均可。
(三)、系统维护
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
1、系统初始化。注意:年度中间无需做初始化。
2、修改系统配置
(1)、部门代码,执行“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部门代码”,选择“修改”或“增加”进行部门代码维护。
建议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分设部门代码,其他公司不设。
注意:申报系统的部门代码必须与退税登记中的部门代码一致,如有增加,必须报告退税机关。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代码,如3401910001;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这不要说了吧,呵呵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F”,不分部门核算;“T”,分部门核算;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申报:选“F”,不分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一般是税号的前四位就可以了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
(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0,下限5.0。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现在安徽已取消下限)。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4)、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中进行自用商品的设定。点击“自用商品”,在对话窗口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再点击“设为自用商品”。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交单工作(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一致,否则不能退税。
四、出口退税申报
(一)申报明细数据录入
“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进货数据明细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关联号:必录内容,一个年度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
1、企业按“2位年+2位月+2位号批次+4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2、对多条进货(出口)对应一条出口(进货)或多条进货对应多条出口的,可使用一个关联号;
部门代码:只有分部核算单位录入。在“部门代码”维护完成后,点击下▼选择。注意:进货和出口的部门码必须一一对应,同一部门码项下同一商品的进货和出口数量必须相等;
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704”,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关日期分别为“20070115”、“20070103”、“200703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0703”。但遇到有退税率调整的,要分开申报。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
申报批次:本月第几次申报,如第一次输入“1”。
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在数据录入时,可以都输入“1”,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分解,然后进行“序号重排”,建议按批次加顺序号进行物理排序。
出口进货标志:录“0”,表示既有进货又有出口;“1”表示只有进货;“2”表示只有出口;
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定单外运编号;
报关单号:12位,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1、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2、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3、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其中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录第4条记录直接跳到“004”。
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
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如报关不是FOB成交价,就换算成FOB价后录入。
核销单号:7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069956703”,数字间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
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右上角12位码(即2位年份+4位地区码+4位顺序码+2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
远期收汇证明:属远期收汇的,录入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号;非远期收汇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出口备注:可录可不录。
商品代码:见关单商口明细中“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
1,8位商品码
①商品编码仅为8位的,录入8位商品编码后补加“00”补足10位码;
②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如征13在10位商品编码后加1,征17则加2(注意)。
商品名称:系统自动生成,和报关品不一样,也无需改动
单位:系统自动生成,不能改动
出口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关单上相应数量
进货凭证号:10位发票代码+8位号码;
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
分批批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割证明的必须录入,若增值税发票数据1000,本次出口400,结余600,则本次录入分批批次“1”;下次用分割单申报时录入分批批次“2”。
供货方纳税号:按进货凭证的对应内容录入;
进货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并且与“出口数量”一致;进货凭证的计量单位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后,录入对应的数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录入原材料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加工费或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其原材料是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则录入加工费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购进其他外贸企业调拨的货物出口的,按分割单的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增值部分的“进货数量”为空。(特别说明:上述金额录0时,不要在备注栏加“WT”)。
计税金额:即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
法定征税税率:录入该产品的征税率,增值税为17或13;消费税从价定率的按小数点方式录入,如10%,录入0.1;从量定额的录入单位税额。
税额:自动生成。如果生成的税额比发票上的税额大,要进行修改,小的可以不作修改,按回车进入下个字段;
退税率:系统根据商品码自动生成;
可退税额:自动生成;
申报标志:空: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R: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
上述标志不需录入,系统自动生成;
以上完毕后,点击“保存”,按提示进行确认或确认并继续追加。
注意:退消费税的,在上述增值税数据采集完成后,再进行消费税进货数据采集即可,不需要再做出口处理。
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分解,数据分解后分别在出口录入和进货录入中进行“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二)数据加工处理
实退税数量以下为空,并不为错,数据加工处理后将出现数字。
①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对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码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进行检查。
执行“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此步必做,否则申报数据容易出错,并且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出口进货金额、退税率、应退税额等栏目数据无法生成)。如果检查结果出现错误标志“E”或“W”,则需对错误数据进行调整。关联检查后有“E”错误,必须检查。
②换汇成本关联检查
建议要求所有外贸企业均在系统配置中设置换汇成本的检查。
③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④生成预申报数据。
在关联检查结果未出现“E”的情况下,进行如下处理:
预申报:点击“数据加工处理”之“生成预申报数据”,依提示生成一个文件夹,将该文件夹压缩命名为本单位的海关代码,在国税网站上进行预审。输入关联号≤“”,在空白处输满“9”,生成预申报数据。
(三)、预申报及预审
1税务机关反馈预申报审核结果。
2业根据反馈的预申报审核结果调整申报数据,准备正式申报。
关于预申报的方法,各个地方处理不尽相同,有些是上传国税网,有些是上申报大厅申报
(四)、退税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执行“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将数据提交到“正式申报环节”。
1、生成申报数据并打印申报表
①、查询并打印退税申报表
确认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表格。
打印明细申报表:在“退税申报本次申报明细”和“退税进货本次申报明细”中,执行“扩展功能”申报表打印,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及可。
②、生成并打印汇总表
汇总表的主要内容根据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但企业可以进行修改。注意以下内容是否有误:
申报年月
申报批次
总进项金额
申报退税额
打印汇总表,同上。
打印主要对“扩展功能”。
注意一点:汇总表上的应退税额和进货税额可能和明细表上有点小差异,修改的方法是:1应退税额要达到三表统一2进项税额要求和进货明细表的数据统一,和出货不统一,不影响退税申报
上述操作后,若发现有错误或已申报数据中无数据,点击“撤销本次申报”,重新进行数据加工处理、生成申报。
③、生成退税软盘:
执行“数据统计上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路径后点“确定”。生成申报软盘共12个文件:
建议:每一次申报按“申报年月+批次”在硬盘建立一个文件夹进行数据备份,以防软盘损坏,避免批次及序号重复。
2、整理装订单证
按照出口明细表顺序逐票整理装订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须报消费税(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
3、上门申报退税
携带申报表(主要包括:汇总表三份、进货明细表一份、出口明细表一份)、申报单证和电子申报数据(软盘或U盘)到申报大厅办理退(免)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