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损商品,是指商品在流转过程发生的破损,短缺质次,超保持期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商品销售量大,残损商品也随之增多。残损商品的管理好坏,影响商场的费用及利润,而且也是衡量一个商场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尺度。
残损商品的范围
1、按种类分有:商品破损、短缺、质次、标识不全、变质、计量不足、假冒伪劣、“三无”商品、超保质期、不能食用等。
2、按流转环节分有:进卖场前(包括采购部下订单、配送中心、卖场内仓)和进卖场后(上架前和上架后)两部分。
3、按残损程度分:可以退换和不可以退换,可以降价销售和不可以降价销售。
残损商品管理职责
按商品流转环节,残损商品发生在哪道流转环节,就由那个部门(包括采购部、配送中心、卖场)负责管理。
1、采购部负责处理:质次、假冒、伪劣、“三无”商品;进配送中心三天内发现的破损、短缺、变质、超保质期、临近保质期商品。对上述两种商品负责退调、削价、报废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2、配送中心负责处理:商品送至卖场,验收时发现的残损、短缺、质次商品;储存过程中发现的残损和临界保质期商品;商品送至卖场内仓后三天之内发现质次、超报警线的商品。对以上三种商品负责退调和报损,并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3、卖场店面部门负责解决:直送商品流转过程中的残损商品;上架后的破损、短缺商品;上架前后,超保质期和变质商品;上架前后人为造成的破损和无使用价值商品;商品售后发现的变质或不能食用、不能使用商品。对以上五种商品负责退调、削价、报废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残损商品处理原则
1、包装残损仍可食用或有使用价值的商品,经管理后可以上架销售的,应立即整理封口,继续上架销售,减少商品损耗。
2、凡因质次、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供货商运输造成破损、短缺和低于临界保质天数的商品,均应办理退调。
3、可以向供货商退换的损残商品,由配送中心或卖场及时分类装箱,由专门人员负责办理退换。
4、对不能退换的损残商品,根据规定的权限,分别作削价或报废处理。
严格执行残损商品的审核、申报、处理程序,并适当使用处理权限,避免在处理残损商品时给公司造成二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