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内的网络市场销售交易金额超过了5000多亿元,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1.48亿。日前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信息显示,在网络交易迅猛发展的同时,影响网络购物的五大因素愈发凸显。
第一大因素是网上售卖假冒伪劣产品。
一些商家网上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网上销售的价格优势,将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时,往往很难找到经营者。既使找到了,经营者也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尤其是异地消费,发生消费纠纷解决时间长,处理过程繁琐。消费者一方缺乏有效的维权证据,比如购物发票、广告宣传内容、维修记录等,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
据调查,消费者对网络假冒商品交易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数码产品和通讯器材、珠宝首饰、化妆品、服装、图书音像、国际名牌产品等方面。
第二大因素是网络排名误导消费者。
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利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些国际时尚品牌时,常常搜索到许多“贴”着国际时尚大牌的山寨网站,而且这些网站甚至排到前列,让人难辨真假。
通常消费者会认为,信用高的网店,商品质量就越有保障。所以一般会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去购物。殊不知目前网络上出现了专门帮助卖家炒作信用的黑色产业链,一手收钱,一手将不良网店的信用度人为炒高,欺骗消费者。另外有的网站在消费者购物后,就会自动“跳”出相关的对话框,对交易进行评价,一些买家不负责任给出“注水评价”,而有些评价干脆就是“顾托儿”所为。
第三大因素是网购产品售后服务成为瓶颈。
在实体商场购买的电子产品一般都有保质期。而网购电子产品售后服务问题严重。如维修网购电子产品常常需要寄回网购商家,再由商家寄回生产厂家,往往造成一个小毛病需要很长的维修周期;电子产品在网购售后维修过程中,往往由于运输产生二次性损坏;由于维修责任等义务的不明确,部分维修点或厂商经常更换次品元件或部件;甚至某些网购电子产品联系厂商客服,可能是由于特殊渠道流向网店的产品,厂商客服要么不予理会,要么在保修期内也要加收其他额外的维修费用;网购商品用户一旦需要安装调试服务,那么就需要额外加钱,因此消费者实际购买的费用可能并不比其他的购物形式价格低。
第四大因素是在网购商品与快递责任不明晰。
网购商品一般是货到付款并由快递公司送货给消费者。由于网络公司与物流公司只是业务上的委托关系,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必须先签字后验货。如产生质量问题,网络公司和物流公司互相推诿,法律责任不明确。
第五大因素是网络支付手段问题较多。
由于在线支付涉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所以支付领域的问题消费者尤其关注。消费者在支付环节主要遇到的问题包括消费者的浏览器与银行系统不兼容,在线点击支付按钮之后,无法自动跳转到银行页面,无法完成支付;银行技术系统出现问题,消费者已经完成在线支付,但是未能自动跳转到银行的成功支付页面,无法下载更无法打印;商业网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互动出现问题,消费者已完成支付的信息无法传达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发出成功支付信息,但没有成功的传递到在线旅行网站;临时出现电信故障,导致在线支付中断,即使消费者已经支付,却无法获得成功支付通知;消费者未开通网银功能;消费者开通的网银功能有消费限额,超出上限无法支付等。有的消费者在支付不成功时,急于成交,甚至直接汇款给私人账户或者用ATM转账,这种情况下支付安全更难得到保障。
针对这些问题,中消协消费指导部负责人张德志呼吁有关部门,网上购物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其遇到的问题应该得到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