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地方监督抽查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55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为72.7%。其中阻燃织物类(窗帘、幕布)产品抽查19个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52.6%。
根据检验结果,不合格窗帘幕布类织物材料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有(标称):武进市湖常常宁助剂厂、浙江钱江[url=http://cn.texsources.com/]纺织[/url]印染有限公司、杭州船琦布艺有限公司、上海名沪装饰布艺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途宝布艺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赛家商务酒店、常州市纽雷阻燃剂厂、枣庄东方织布有限公司。
据了解,2009年部局、总队首次将有防火性能要求相关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范围,主要类别为阻燃织物、阻燃泡沫塑料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制品,从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看,该类产品合格率普遍较低,部局监督抽查检验合格率为68.37%,省地方监督抽查检验合格率为72.7%,说明部分阻燃制品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淡薄,为最大限度的谋求经济利益不惜降低原材料质量,蓄意制假售假,利用阻燃制品质量不易外观判定的特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用劣质阻燃制品甚至未经阻燃处理的装修装饰材料代替合格阻燃制品,导致建筑工程火灾危险性增加,严重影响消防安全。